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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活動團體或專業機構之各項收費項目基準,由活動團體或專業機構訂定並報請民航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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