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341條

使用運輸類飛機從事飛航作業時,應裝置符合民航局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核定採用國際間通用之適航標準之空速超限音響警告裝置,始得飛航。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