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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275條

航空器之修理或改裝,應符合民航局相關適航規定。
航空器使用人應建立程序,以保存符合適航規定之修理或改裝所使用之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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