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航空障礙物標誌應以標示或標記之方式為之。
標示係於物體表面塗漆或以具同等效果方式,標明物體之顏色記號。
物體無法依前項規定標示時,應採用標記。
標示及標記相關規定依附件一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