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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自國外進口之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應依本規則申請相關檢定或認可,經檢定合格或認可,始得銷售或使用。
但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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