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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設立檢定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維修廠應訂定維修廠手冊報請民航局備查後實施,並保持最新及完整之手冊內容,供維修廠人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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