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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受委託之醫療機關、團體之體檢醫師於執行航空人員體格檢查後,應簽署檢診結果,並由該醫療機關、團體向民航局提出應否發給體格檢查及格證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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