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受委託之機關、團體之主管或其上級機關(構),對其檢定人員,不得干涉或影響其檢定判斷,並不得命其作不實之紀錄。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