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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飛航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機長於飛航前應熟悉與此次飛航有關全部可獲得之資料。
飛離機場附近及所有儀器飛航之飛航前準備,應包括詳細研究可獲得之現行天氣報告及預報,並考慮無法按計劃實施飛航時所需之油量及備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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