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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危險物品不得以航空郵件交運或於航空郵件內夾帶危險物品。
但依技術規範及郵件處理規則之規定交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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