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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航警局應對經許可免受監護進入管制區及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南、北部飛航服務園區之作業人員,實施背景查核,並定期複查。
前項背景查核,應包括身分及犯罪紀錄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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