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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應於每年六月底前將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裝卸業績表、裝卸機具清冊,報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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