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停航船舶之留船人員,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按實際需要予以核定,並得隨時派員抽查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