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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港自由貿易港區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人員、車輛進入自由貿易港區,應向航港局(以下簡稱本局)申請核發長期入出許可證,其規費標準如下:一、人員長期入出許可證:每人二百元。
二、車輛長期入出許可證:每車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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