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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第十五條第三項第六款所指訓練設備明細項目包含訓練用船艇、課堂教室、適量桌椅、掛圖、模型、書刊、影帶及多媒體教學設備等。
前項訓練用船艇規格如下:一、自用動力小船:全長應達五公尺以上。
二、營業用動力小船及遊艇:全長應達十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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