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乘客房艙分甲、乙兩級,甲級房艙每間之固定舖位不得超過兩個,乙級房艙每間之固定舖位不得超過六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