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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貨船搭載乘客,應備有固定舖位之乘客房艙,置備有效之通風及光亮,每一固定舖位應以一人使用為限。
但航程在六小時以內、乘客房艙內設有固定座位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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