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為壓力通風目的而裝設貫穿若干主要水密艙壁之通道或箱艙通道,應經航政機關之核可。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