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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水密艙及乾艙,經航政機關核可於船底或船側受損之狀況下,不致因此而減損船舶之安全者,得不設置雙重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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