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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船舶號數或小船編號應以阿拉伯數字焊刻於舯部主樑中央顯明易見之處;舯部無主樑者,應於舯部適當之處所或機艙之主樑上焊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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