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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分公司雇用之人員應為中華民國國民。
但主管機關得視其業務需要,核准其申請聘僱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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