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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05條

除前兩條所規定界線以內之地帶外,左列各區域亦為熱帶:一、自塞得港至東經四十五度之蘇伊士運河、紅海及亞丁灣,亞丁及柏拉均視為在熱帶及季節性熱帶之界線上。
二、東經五十九度以西之波斯灣。
三、以澳洲東海岸南緯二十二度平行圈,大保礁及南緯十一度平行圈為界之區域,此區域之北界即為熱帶之南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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