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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9條

船舶之肥瘠係數大於零點六八時,附表一及附表二所列之基本乾舷,經依第一百十四條、第一百十六條及第一百十八條之規定修正後,應再乘以下式之值:(Cb+0.68)/1.36Cb:為船舶肥瘠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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