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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申請給與登記簿之謄本或閱覽登記簿、或其附屬文件者,應依式填具申請書,向該管航政主管機關申請之。
航政主管機關接受前項申請時,應依其收件號數之次序速為相當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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