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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附記登記之權利先後欄,應與主登記之欄數相同。
但應於主登記欄內,記明附記登記之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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