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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登記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44條

因抵押權之設定而申請登記者,申請書內應記明債權數額;其訂有清償時期及利息或附帶條件或其他特約者,均應一併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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