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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硬式救生筏之限載人數,依下列計算所得最少之數據定之:一、救生筏內底以平方公尺之水平斷面積,除以零點三七二所得之最大整數。
二、浮材之立方公尺體積乘以係數,其係數係以水之比重扣除材料比重之所得,再除以零點零九六所得之最大整數。
三、以平均質量七十五公斤為計算基準,並在全部穿著浸水衣及救生衣之情況下,仍應具有足夠之頭頂空間,且不妨礙救生筏屬具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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