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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31條

太平桶應按核定之數量配附水杓,其外表應漆以紅色,每桶應儲滿沙或水,除敞船外,並不得用於救火以外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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