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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21條

自動噴水系統之試驗裝置,應依左列規定:一、為試驗各段自動噴水系統之自動警報,應裝有相當於一噴頭作用時之噴水量進行測試之試驗閥。
每段試驗閥應位於靠近該段之停止閥。
二、應具有在該系統壓力降低時,試驗水泵自動操作之設施。
三、在裝設指示儀之處應裝有開關,以使每段自動噴水系統之警報與指示儀能予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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