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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08條

開放氣體進入任何工作艙間時,應有音響警報裝置。
第一級船至第三級船所裝置者,並應能於氣體開放前之適當時期內自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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