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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規則所稱各種水域之定義如下:一、國際水域:指我國港口與外國港口間,或外國各港口間之水域。
但不包括外海水域、沿海水域。
二、外海水域:指本國外海,沿海或附屬島嶼間之水域,而不屬於沿海水域者。
三、沿海水域:指本國沿海或附屬島嶼間之水域,其距離海岸不超過三十浬者。
四、內水水域:指本國江河湖泊及其他內陸水道或港區內之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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