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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昇降機箱道之裝置,應能阻止煙與焰自一中甲板艙間逸至另一中甲板艙間,並應備有關閉設施以控制風與煙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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