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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51條

船長應注意裝載於船舶之危險品不致發生災害。
船長為避免危險品對人命、船舶或其他貨物之危害,於必要時得廢棄裝載於船舶之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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