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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49條

危險品裝船時,船長應確認其容器、包裝及標籤符合本規則之規定,並與託運危險品申請書所記載之事項相符。
船長認為其容器、包裝或標籤不符規定時,得會同證人將包裝拆解,予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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