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丈量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上層建築在各分長點上橫剖面積之計算,應以該橫剖面積上端及下端之寬度各乘以一,加其高度中點寬度之四倍,其總和再乘以該橫剖面積高度之六分之一。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