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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岸上晉升訓練指為取得職務晉升資格,於岸上完成之實務訓練。
前項訓練分類如下:一、一等船長、一等大副、二等船長、二等大副、三等船長、三等船副訓練。
二、一等輪機長、一等大管輪、二等輪機長、二等大管輪、三等輪機長、三等管輪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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