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三等輪機員指在主機推進動力未滿七百五十瓩航行於國內航線及兩岸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船舶上服務之輪機部門甲級船員。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