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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員服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54條

船舶經氣象機構指定辦理測候事項,電信人員應於航行中按時將艙面供給之氣象資料報告指定之電臺,或收轉氣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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