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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員服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船長交卸本職時,應將船舶航行或操縱之特殊性能、船舶及海員之管理等詳告接任者,經管文書、圖冊及公物應按冊點交及記入航海日誌內,並會同簽報雇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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