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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員申請許可核發證照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審查費收費標準如下:一、船員任、卸職簽證:每份新臺幣二百元。
二、船員服務資歷證明:每份新臺幣二百元,第二份起每張新臺幣二十元。
三、恢復船員身分:每人次新臺幣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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