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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速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高速船之檢查及發證,由航政機關辦理。
下列高速船安全證書之發證,主管機關得委託驗船機構辦理:一、國際航線高速船安全證書。
二、已向驗船機構申請入級之國內航線高速船安全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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