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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93條

客船上不能供給可飲之清潔淡水時,應置備煮水設備,按時供應,其能量視乘客定額、航程遠近以及航線情況,由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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