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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84條

航行外海航線之客船,航程需時滿四十八小時者,其乘客定額除應按附表五乘客定額計算表予以審定外,並應使每一乘客至少有零點一八平方公尺之散步處所,散步甲板面積少於此數時,除有特殊理由外,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應核減其乘客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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