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前條規定之設施有變更時,船舶所有人應向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申請檢查,經檢查後有變更乘客定額或變更客船安全證書所載事項,應換發證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