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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45條

客船上不同之各組救生艇,應於次第舉行之救生艇演習中輪流吊至舷外。
每艘救生艇應至少每三個月放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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