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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4條

航程需時滿七十二小時之國內客船,應酌量設置專用病房,並至少有護理人員一名,其乘客超過三百人時,應增設醫療室及合格醫師一人。
但情形特殊經航政機關認可者,得免予設置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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