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翼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規則用詞,釋義如左:一、水翼船:指裝設有水翼,航行時可賴水翼所產生之提昇力,使船身自水面昇起而行駛之特種船舶。
二、水翼客船:指搭載乘客超過十二人之水翼船。
三、水翼非客船:指不屬於水翼客船之其他水翼船。
四、靠泊站:指水翼船在正常航行情況下所停靠之任一港口碼頭。
五、避難站:指在緊急情況下,水翼船得以靠泊供乘客船員安全登陸,並可將其疏運至安全地點之處所。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