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引水人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44條

引水人於領航途中,發現懸有立待救助之信號時,於不甚危害其所領船舶、海員旅客之範圍內,應立即請被領船舶之船長從速設法施救,並以最迅速方法通知有關主管機關派船駛往救助。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