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條電池組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電池組應安裝於具有適當通風設備之電注室或裝入具有保護之電池箱置於通風良好之場所。電池室或電池箱並應與其他電機設備及火源保持足夠之距離。二、酸性電池安裝之電池室或電池箱應具備有效之防蝕設施。三、用發電機充電之電池組應備防止逆電流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