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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船體採用木質材料構造之小船,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船體構造適用木質漁船船體構造規範之規定。
二、在沿海區域航行或作業者,應在機艙前面設置堅固之完整艙壁。
三、在靠近內燃機部分之船體,其有著火之虞處,應以金屬板等耐燃材料防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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